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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港散货装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龙沙港散货装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沙港散货装卸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东龙大道,现有用地范围内

项目概况: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龙沙码头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东龙大道,龙沙港岸线长500m,已建成码头420m龙沙船舶基地码头运输货物以钢材和杂货等为主,年吞吐量为536.4万吨,最大靠泊能力20000吨级。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龙沙船舶基地码头主体工程分为一、二期建设。建设单位20061月取得一期项目环评批复(穗环管影20062号)。一期项目于20076月开始施工,20086月完成施工。建设单位20103月取得二期项目环评批复(穗环管影201021号)。期项目20109月开始施工,20121月完成施工。根据《关于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龙沙船舶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穗环管验201289,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龙沙船舶基地码头工程一、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于20137月取得码头加固改造工程环评批复(穗环管影201330号),该工程于20142月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并取得《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龙沙船舶基地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穗环管验20145)。以上统称为现有项目。

现有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1)废水主要是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船舶含油废水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化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废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船舶发动机燃柴油产生的尾气,采取监控管理、减少车辆怠速和自身管理等措施。(3)噪声主要是装卸机械如固定吊机、叉车、起重机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集疏运车辆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合理规划道路交通,加强宏观管理,减少车辆、船舶鸣号次数;采用噪声小、耗能低,符合环保要求的装卸机械,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废矿物油等。其中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了满足当地对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砂石、石灰石等散货的需求,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8021.8万元,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东龙大道(现有用地范围内)扩建。本工程装卸泊位为龙沙码头下游40m临时靠船作业点泊位(原中交广航局自用泊位),属于港区后方陆域构筑物工程,不停靠新的船型,不涉及船型预测。本工程将直径φ25m钢板库布置在码头后方陆域西侧的预留用地,拟建4φ25m钢板库,钢板库中心距29m;拟建6φ9m散装仓,散装仓中心距11.8m。同时预留有2座钢板库和3座散装仓(预留钢板库和散装仓只做规划,具体设计不属本次范围)。并在库区南面布置4层现场办公室,占地面积为900m2。预计2035年可新增水泥散货年吞吐量1230万吨。项目建设周期为8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现有工程环境影响回顾分析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以个人名义提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意见的加盖单位公章。(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链接见: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庆华   联系电话:020-82215112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东龙大道

六、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同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立根          联系电话:13611491669

 

建设单位: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广州同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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