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资料备案通知
尊敬的车队客户:
为规范广浚码头进出港车辆的安全作业管理,进一步提高闸口的通过能力,我司计划在后期实行智能电子闸口,需要进行全面的车辆备案,2016年10月7日前未办理备案的车队将暂停办单业务,车辆将不能进入码头作业。鉴于之前车队备案的资料有缺失和更改的情况,请各车队客户尽快交齐资料,我司将核对后再进行统一备案管理。请各车队客户予以支持和配合,谢谢!
车辆备案资料: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车队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商务部黎经理020-82220783转17或13763301194。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商务部
2016年9月22日